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全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奖补经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37号)精神,现就2019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2018-2019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在2018-2019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专职辅导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填报《2019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申报表》。
2.系推荐。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每系原则上只推荐1名优秀专职辅导员参加学院评选。
3.学院研究。经系推荐,根据专职辅导员综合表现,经学院研究最终确定推选名单。
三、材料报送
请各系于6月30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报至学生处胡阳秀处,电子版(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1780765202@qq.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19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申请表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全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奖补经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37号)
学生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