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卫院学〔2024〕97号管理规定,经学生申请,系部审核,学生处组织相关部门多次论证协调,拟同意以下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6日。
公示受理部门:学生处31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6-3388559
学生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