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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修订)(中专部)

发布者:刘慧芳 [发表时间]:2017-09-16 [来源]: [浏览次数]:

初中起点中职各班级组织学生学习有关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文件。符合文件精神的学生个人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对象必须是在校在籍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个人申请。困难学生递交当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材料上有当地政府部门公章(镇政府或镇民政部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班主任、班委会成员加各寝室长。

班级评审小组评议。按班级学生数(去除12个县农村户籍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人数)的15%评议,评议合格者,在班级公示一周,班主任在相应栏内签名并注明该同学享受国家助学金。帮助学生办理中职资助银行卡。

在每学年9月20日前,各班级按一定顺序递交学生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至系部汇总审核。系部于10月8日前审核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同时递交电子版的学生信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10月20日前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材料报省资助管理中心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国家助学金款拨到学校帐户,由系部通知班主任组织学生签字确认领取,一周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中职资助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