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口院办[2014] 38号
安徽人口职业学院(中专部)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修订)
1.班级组织学生学习有关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文件。符合文件精神的学生个人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对象必须是在校在籍在读的县镇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个人申请。困难学生递交当年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当年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上有当地政府部门公章。如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或当地民政局公章。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班主任、班委会成员加各寝室长。
4.班级评审小组评议。按班级学生数(县镇及农村户籍)的15%评议,评议合格者,在班级公示一周,班主任在相应栏内签名并注明该同学享受国家助学金。帮助学生办理中职资助银行卡。
5.在开学一个月后(十月国庆节放假后第一天),按一定顺序递交学生申请表和困难证明材料(困难学生同时递交当年低保证明)。同时递交电子版的学生信息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审核,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材料整理归档。
7.国家助学金款拨到学校帐户,一周内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中职资助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