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我院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现就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对象
在校就读期间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含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的21级毕业生及19级五年一贯制毕业生。
二、毕业确认时间
2024年5月11日--6月30日。
三、毕业确认程序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的办理
毕业确认具体流程为:
(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https://sls.cdb.com.cn)。点击页面左侧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选择贷款类型为“生源地助学贷款” → 输入身份证号码及登陆密码→ 登入系统;
(2)借款学生修改完善个人“专业、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个人信息变更”;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 ;
(3)借款学生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核对好信息后,点击“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
(4)申请毕业确认。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如若学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在线申请找回或联系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重置密码,联系电话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网页下方。毕业确认之后便可进入正常还款阶段,请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贷款及应还款”,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指南见附录。
2. 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
(1)延期还款
各系部要通知继续攻读学位(专升本)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2)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1日扣收;每月(10月、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下个月提前还款,应于下个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下个月21日扣收; 10月16日—11月30日间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12月提前还款,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12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 12月21日扣收。还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的办理
学生登陆https://eloans.ahrcu.com/stu/,即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办理毕业确认后,再办理离校手续。
借款学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进行自助还款(网上银行暂不支持),也可采用委托扣款或柜面还款方式还款。采用委托扣款方式,借款学生应在约定还款日之前(不含当日)将当期应还款额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由贷款银行从账户中自动扣收。 采用柜面还款方式,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直接到贷款银行指定营业柜台以现金、转账等方式办理还款。
2.延期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本科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期间继续贴息的,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3),并在8月底前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四、相关要求
1.各系务必通知本系各班办理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毕业生学院将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直至办理好毕业确认工作。
2.报送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特殊情况,应填写《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学生名单》。
3.各系务必要将毕业确认工作,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借款的毕业生开展诚信教育。
附件1:《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学生名单》。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