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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修订)

发布者:刘靓靓 [发表时间]:2018-10-12 [来源]: [浏览次数]:


皖卫职院办〔2018〕197号


为了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

5.在班级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带头作用。热爱劳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地卫生习惯。

二、“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监审处、财务处、校团委、三系负责人组成,负责学院“三好学生”的审核工作。学生处负责学院“三好学生”的组织、评审与监督工作。

1.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2.班级评议。“三好学生”必须从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和监督下对满足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评议,由全班同学投票产生,初步确定获“三好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本系审核。

3.系部审查上报。各系由系党总支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并吸收部分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本系“三好学生”的初评,并将初评名单在系部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初评名单、公示材料等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各系报送的“三好学生”名单;教务处负责审核学生成绩。对审核无异议的学生,报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在全院进行表彰奖励。

三、“三好学生”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评比以班级为单位,按学生总人数的6%确定。

四、表彰与奖励

“三好学生”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由学院颁发“三好学生”证书及奖品。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原安徽人口职业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018年10月12日印发

 

(录入:刘靓靓,校对:刘靓靓,审核:钱玲)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

皖卫职院办〔2018〕197号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加强班级管理,使之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有一个坚强、团结的班委会、团支部,班干、团干密切配合,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班级有较完整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各阶段任务明确,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小结。

3.班级有浓厚的学习风气,全班各门功课的平均及格率80%以上。

4.班级有良好的风气,尊师爱校,同学间团结互助,积极向上,全班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寝室无乱拉乱接电线、无使用明火,无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5.讲究卫生,能经常保持教室、卫生责任区的清洁。

6.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文体及各项政治活动;在学院各项抽查和检查中,成绩在全校排名较前;

7.班级学生能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无违章违纪现象,全班宿舍卫生评比优秀率高。

8.教室卫生干净,上课、上操、自习出勤率高。

9.遵纪守法,学年内班级没有重大事故发生。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监审处、财务处、校团委、三系负责人组成,负责学院“先进班集体”的审核工作。学生处负责学院“先进班集体”的组织、评审与监督工作。

1.“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

2.每学年开学1周内院属各相关部门将对各班级考核材料反馈到系部。

3.班级申报。各班级首先在各班级自我总结和打分的基础上,在开学一周内将申报材料报本系审核。

3.系部审查上报。

(1)各系由系党总支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并吸收部分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本系“先进班集体”的初评。

(2)各系学工秘书根据《先进班集体考核细则》,统计汇总本系各班级考核数据,报系部评审小组初评,并将初评名单在系部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初评名单、公示材料等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各系报送的“先进班集体”名单,对审核无异议的班级,报送学院评审小组审定,在全院进行表彰奖励。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及比例

1.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班级参加评选。

2.按专业层次和年级划分,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划入中专层次评选;评选比例为年级班级总数的15%(如果该年级在系部不足5个班级,该年级加入上一年级或下一个年级内评比;如果该年级或系部仍不足5个班级,该专业层次或系部放在一起评选)。

四、表彰与奖励

凡被评为年度“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由学院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所带班级的班主任、辅导员学院给予一定奖励)。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原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同时废止。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018年10月12日印发

 

(录入:刘靓靓,校对:刘靓靓,审核:钱玲)